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日前,我院投入25万元为全部在校生投保了实习(训)责任保险(含校方责任险),责任保险范围覆盖了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自2015年起实施。我院选择的参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首次投保期限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以后投保年度固定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学院实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于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责任风险,消除学院、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学院征程的教学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